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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遇害 沉尸“断头河”

时间:2016-10-17 13:15:59来源:温州晚报 作者:伍广明

专案组于1月12日上午11时许在“断头河”内打捞到王某的尸体

  “龙港一名亿万富翁突然失踪,跑路了?”

  “龙港印业大佬被人绑架了……”

  “有钱人喜欢玩‘私奔’……”

  1月6日,浙江跨跃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突然失踪,引起了人们种种猜疑。

  昨天下午,苍南县公安局副局长方张锋宣布:警方侦破“1·6故意杀人案”,王某被人杀害,沉尸河中。现凶手已缉捕归案。

  □温州晚报记者 袁寿省 通讯员 陈先党 赖冰山

  董事长突然失踪

  坐落在龙港的浙江跨跃印业有限公司占地20余亩,员工100多名,是苍南当地一家规模较大的印刷公司。董事长王某,40岁,当地人称他为“亿万富翁”。

  1月6日上午11时许,在浙江跨跃印业有限公司担任会计的王某妹妹,急冲冲来到苍南县公安局龙港分局报案:王某于1月5日晚在龙港泰安大酒店前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可能遭受他人侵害,请警方协助查找。

  接案后,苍南警方非常重视,随即启动重大恶性案件处置预案,该局抽调重案、信息和反盗抢等刑侦中队、龙港公安分局刑侦队等精干力量开展全面侦查。

  时值年关,王某突然失踪,让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忧心忡忡,甚至有人怀疑王某跑路了。

  深夜女性朋友来电

  1月5日晚,王某的司机驾驶牌照为CDE555的米黄色宝马车,送他到县城灵溪与朋友聚餐喝酒。当晚11时多,司机赵某开车接王某回到龙港,准备送他回家,当时王某已喝了不少啤酒。当晚11时47分,王某接到一名女性的朋友电话,请他喝茶,他答应“10分钟后到”。

  于是,他让司机将他送至龙港泰安大酒店,让司机先回去,他则坐一辆停在酒店旁边的“黑车”,到附近一个小区赴约。不久,王某手机突然关机,朋友和家人均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有网友称,王老板与约会的女性朋友“私奔”了。

  事后,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办案民警说,其实,他在赴约途中就遇害了,与赴约的那名朋友无关,并非网友传言“私奔”。

  锁定一辆“雪佛兰”

  警方通过对王某家属和朋友等关系人的访问,发现王某平时生活规律正常,从未出现主动与家人失去联系的情况,且其公司账面清楚,没有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警方初步判断,王某确实极有可能遭到了不法侵害。

  通过对王某失踪前后的活动轨迹沿途走访,专案组发现泰安大酒店旁有许多从事夜间非法营运的出租车,王某当时极有可能是乘坐“黑车”。

  案发当晚,天下着小雨,视线模糊,警方调阅了泰安大酒店周边及沿线的大量监控,查看了三天三夜。

  最终发现,王某当晚失踪的时间段内,一辆轿车曾在泰安大酒店旁的泰安路上出现,随后有一名男子上了该车,并开往王某与朋友约定见面的小区方向。

  通过大量排查访问、监控调阅比对、非法营运车辆排查及综合信息分析研判,警方最终锁定一名驾驶红色雪佛兰车主、37岁的男子李某(河南汝阳籍)有重大作案嫌疑。

  河中捞上“王老板”

  1月11日晚,苍南警方兵分三路,在龙金大道龙港至金乡一线各主要路口卡点布控。

  1月12日凌晨,当李某驾驶其雪佛兰轿车经过宜山镇球新路时,被一组民警现场擒获。

  根据李某落网后供述,专案组于1月12日上午11时许在“断头河”内打捞到王某的尸体。经现场勘查和法医检验,初步认定王某系颈动脉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与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的犯罪事实相符。

  沉尸河中6天,为何不会浮尸河面?苍南刑侦大队长陈光相说,寒冷的天气,尸体像是藏在冰箱里,致使浮尸时间延后,并非网友所说,尸体上被绑上水泥板等重物。

  匕首刺入脖子致命

  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苍南龙港一带从事非法营运已达两三年,1月6日凌晨0时许,王某在龙港镇泰安大酒店前乘坐李某驾驶的红色雪佛兰自备轿车前往该镇一小区。平时,车费只要8到10元,而当晚李某开价20元。也许是王某喝醉了酒,为这个车费,两人随之发生口角纠纷。王某喊了句:“这么近也要20元钱,想打劫啊!”两人在车上升级发生扭打,在推搡中李某发现王某手上戴着值钱的手表,随即起了歹念,李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扎在王某的脖子上致其死亡。

  作案后,李某取走了王某手上戴的一只“欧米茄”手表(价值10多万元)、一只苹果4S手机和一只三星手机,一包中华香烟,一个钱包(包里有若干现金)和多张银行卡(因不知银行卡密码,卡中钱未被取走)。

  抛尸偏僻的河里

  为了毁尸灭迹,李某本来想把王某的尸体抛尸到龙港一条大河流中,由于路上车多,大货车强光灯照射,怕被人发现,不敢抛尸。随后,将王某尸体抛到较偏僻的龙港湖前东河村的一条叫“断头河”的塘河中。

  回到家后,李某把所抢到的钱财,藏匿到暂住处的柜子里;把车上的血迹清洗干净,像往常那样继续开车在泰安大酒店旁兜客,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警方不会怀疑他作案。

  李某在苍南混了十几年,主要以开“黑车”营运,尽管妻子和3岁的儿子在身边,他也很少照顾,而是在外养了个“小蜜”。案发后,警方查了他的全部收入,仅4000元钱。经警方初步调查,李某还涉嫌诈骗案件。

  1月12日,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苍南警方依法刑拘。此案,警方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夜间外出别乘“黑车”

  “人在天堂,钞票在银行,人生最悲惨的结局。”“亲,记得请保镖。”不少网友,对王某惨遭不幸,表示同情。

  苍南县公安局副局长方张锋告诫广大市民,单独外出千万不要露富,特别是夜间外出,千万不要乘坐无证“黑车”、摩的。万一发生争执,也不要逞一时之气,图个口快,而引来杀身之祸。乘车要选择正规的营运车辆,避免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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